國家衛生研究院電子報第 742期 2018-05-17
出版資訊 醫療體系在高齡化社會的因應策略(一)
NHRI publishes book on Strategies for the Emerging Challenge of Health Care System in Aging Society 
人口老化已成為全世界重要的核心問題,原因之一是世界各地老年人口的所占比例都在急遽增加。老年人口比例增加的主要原因,分別為全球生育率下降及全球人口平均壽命延長。根據2010年世界人口展望(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的預測:1950到2050年間,五歲以下的兒童與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占全球人口比率將呈現兩極化的發展,五歲以下的兒童所占比例將持續減少,而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所占比例則持續直線增加,估計在2020年之前將會出現黃金交叉,也就是2020年後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百分比將會正式超越五歲以下的兒童人口,而且差距將越來越嚴重。
本建言書是經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諮議委員會,納高齡化議題於論壇105年度研議計畫,由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家庭醫學科陳慶餘教授及黃國晉教授擔任議題召集人,邀集學界及政府單位相關的專家,組成論壇「醫療體系在高齡化社會的因應策略」專案委員會,以實證為基礎,從醫療體系及相關政策各層面分析,彙整成政策建言,並由衛生福利部轉知相關單位檢視加入意見後出版。本書期能建構「高齡社區健康與照護研究暨推廣中心」和「以體系為基礎本土化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前者配合未來成立國家級高齡醫學研究中心和建構縣市及地方的分中心的規劃,形成三級的老人健康政策轉譯與效益評估的組織架構;後者在落實全民健保施行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的法令規定,也是醫療網邁向全民均健的具體措施。書中包含七個章節:
- 第一章・全球老化與健康趨勢
台灣於1993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超過7%,使我國成為高齡化社會,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老年人口比率在2018年將超過14%,進入「高齡社會」,2025年將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如圖1)。本章分析全球報告中未來老年人的健康問題,介紹世界衛生組織(WHO)發表《活躍老化:政策架構》書中的觀念,進而提出以良好支持性環境,達到健康老化(health aging)之提升內在能力及功能發揮最大化的照護理念。

圖:我國高齡化進程
資料來源:國發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民國103年至150年)
- 第二章・高齡化社會老人健康照護發展現況與政策回顧
本章介紹了台灣醫療體系發展中,全國醫療網的建構歷程與精神,並介紹與世界的相關趨勢。WHO於1978年發表阿瑪阿塔宣言(Declaration of Alma-Ata)提出2000年全民健康(Health for All)的目標,提倡健康社區的概念;又於2015年針對高齡化社會的趨勢,在健康照護體系方面的挑戰提出五大策略方向;2016年,WHO更提出了「以人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照護架構」。書中承上理念,回顧了台灣在「以人為中心社區整合健康服務的政策」,以及「高齡醫療照護相關政策」,希望藉由檢討與改善,達到我國高齡醫療照護相關政策所期許的「健康老化」、「活力老化」、「在地老化」、「智慧老化」及「樂學老化」五大目標。
- 第三章・高齡化社會對醫療體系的衝擊
本章以台灣人口高齡化之現況與預估,分析了醫療利用率、費用支出增加、高齡化與扶養比的情形,指出過度專科化醫療無法滿足高齡化社會需求,亟需建立長照體系來避免醫療體系過度負荷。
- 第四章・建立高齡友善醫療服務
落實高齡友善醫療機構照護的標準,需要強化老年醫學專業訓練,且老年照護應以多專業團隊模式運作。這樣的精神,並非只單純照顧「患者」,而亦是未來醫療趨勢在推動積極復健、維持功能、預防保健等工作的重要關鍵。
- 第五章・從醫院到社區的連續性照護模式
老年症候群(geriatric syndrome)是指老年人身上出現某些難以符合個別疾病診斷的臨床表徵,包括步態不穩、孱弱、失禁、認知功能不良、營養不良、多重藥物等,以及上述原因所引起之相關症狀。老人在急性醫療後,需要連續性照護體系。本章分別介紹台灣中期與長期照護發展,建議以社區資源為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的根本,建立整合的連續性照護模式。
- 第六章・建構高齡社區健康與照護研究暨推廣中心―以在地老化社區醫院與社區結合為例
「在地老化」的概念源自於北歐國家,於1960年提出的「在地老化」理念,強調不再以機構式的照護方式為發展的主體,而是用社區的資源照顧老人,讓老人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自然老化。本章以台北市萬華地區某社區醫院為例,期能將該社區醫院逐漸轉型為整合性老人照護醫院的過程中,和鄰近醫學中心、社區衛生福利資源的合作模式,供作其他地區醫院參考。接著更以萬華區為例,希望在這個高老化指數社區建立創新高齡健康與照護模式的經驗,推展到全國。最後,提出因應高齡社會需要有高齡健康與照護研究,以及社區推廣中心籌建計畫等後續建議。
- 第七章・因應高齡化社會的基層醫療―以體系為基礎本土化家庭責任醫師制度
二代健保法於2011年1月26日公告後,其中第44條明訂「保險人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前項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給付、應採論人計酬為實施原則……」,然而在醫療體系上仍有制度面、醫療面、醫學教育以及保險支付的困境須克服。台灣在家庭責任醫師的發展上,已從社區醫療保健站、群體醫療執業中心、社區醫療群、社區公衛群、整合性家庭醫師服務制度,畢業後一般醫學(post-graduate year, PGY)訓練逐步推動發展。本土化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的推動,是高齡化社會基層醫療的最後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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